一、民法典无房产证的二手房买卖能不能有效
民法典规定,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时,如果双方自愿的,房屋买卖行为有效,但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五百九十七条【无权处分效力】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第三方见证才有效吗
订立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其实不需要第三方的见证,但为保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先确定转让人能不能有出卖房屋的实体权利。
并且,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1、房屋的所有权人出卖房屋的:
确定出卖人能不能与房屋产权证或者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文件上的名称一致,必要时可以直接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
2、委托或代理出卖的:
注意审查房屋所有权人能不能与转让房屋产权证上的名称一致,能不能经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能不能有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出卖的书面证明材料。
3、共有房屋出卖的:
注意审查能不能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能不能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证明材料。
接着,买受人还要审查二手房的实际状态,具体如下:
1、审查转让的房屋能不能违反规划、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未能办理合法的销售手续等原因不能办理房屋合法产权的房屋;
2、审查转让的房屋能不能属于经济适用房;
3、审查转让的房屋能不能被依法查封;
4、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民的住宅。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买卖无房产证二手房时,房屋买卖的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双方自愿买卖,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该买卖行为有效,但房屋不能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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