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房产 • 正文

房屋承租方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181 次  来源:网络

1、租赁期间,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承租方应按照合同月租金的两倍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承租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承租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0.5%支付出租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承租方应该按合同月租金的两倍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只要双方当事人是签订了房屋的租赁合同,那么这个合同具备了法律效力之后,双方都需要遵守合同的约定,任何一方毁约都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如果是租客毁约,那么租客必须要承担违约的赔偿责任,但如果租客不承担责任,那么就是有可能被起诉的。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房屋承租方的违约责任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