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租房动迁款属于遗产吗?
承租房动迁款不一定属于遗产,具体可以结合以下情形分析:
1、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款继承问题
如果被征收的房屋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实际居住、使用,则上述补偿款依法全部属于被征收人即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如果被征收的房屋并不是房屋所有权人实际居住、使用,则一般认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全部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搬迁,停业补偿等费用则根据实际情况确认是否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在房屋所有权人已经过世的情况下,则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的征收补偿款应作为遗产依法予以继承,若被征收人有遗嘱的,按其遗嘱办理,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予以继承。若采取的是房屋产权调换方式,则被继承人作为被征收人取得产权调换房亦按照上述继承原则办理。
2、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款继承问题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原则上分房屋补偿款和宅基地补偿款。地上物(即房屋)的补偿原则上应当归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即房屋权利人。房屋权利人已经死亡的,拆迁补偿款作为遗产按继承关系处理。而对于宅基地补偿款,由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提供给本集体成员享有的,且按户计算,一户人口减少,宅基地使用权则由一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因此,能否作为遗产继承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3、城市公房承租人去世后的拆迁补偿款能否作为遗产处理
公房拆迁补偿款一般是给承租人的一种补偿及住房安置费用,归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共有。由于公房的福利性和公房出租的行政管理特点,共同居住的人一般需要特定的条件,比如要求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条件。在公房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共存的情况下,如果拆迁发生在承租人去世前,则拆迁款至少一半属于承租人,由其自由支配,在其去世后,该款项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予以继承。而如果拆迁发生在承租人去世后,那么全部迁拆款一般应归属其他共同居住人,不能作为承租人的遗产继承。
二、公房拆迁款怎么分配才是合理的?
1、公房拆迁款首先可以按照约定分配,没有约定的可以临时约定。
(1)具体来说,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
(2)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
①一是一人一份,均等分割。
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当平均分割。
②二是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
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保护,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其利益。
③三是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的原则。
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2、公房拆迁由房屋产权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
安置方式有房屋安置或货币补偿,具体方式及能否享受到相关的利益,由产权人和现房屋承租人在安置协议中具体约定。
公房的被拆迁人在得到房屋货币拆迁货币补偿款以外,还可以得到:
(1)搬家补偿款,
(2)设备迁移费,
(3)临时安家补助费,
(4)搬迁奖励费,
(5)一次性补偿费。
三、公房拆迁,承租方可以获得补偿吗?
1、公房拆迁,承租方可以获得补偿。
对于公房的拆迁,在明确公房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后,对公房承租人的补偿多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购买承租房屋,以被拆迁人身份获得补偿。
(2)被拆迁人以异地安置公房承租人的方式,与公房承租人解除原来的租赁关系(实物补偿)。
(3)被拆迁人以协议方式收购公房承租人的公房使用权(货币补偿)。
2、公房承租人享有的权利包括:
(1)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权利。
(2)获得补偿安置的权利。
(3)选择继续承租的权利。
(4)申请行政裁决权、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拆迁补偿款不一定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具体是否可以继承,与拆迁补偿款是否属于死者名下的合法财产有关。阅读此文后,如果对承租房动迁款属于遗产吗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