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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要公示的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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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证书复印件,各项管理服务制度、管理人员职责分工、联系方式等信息。

2、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公示时间为自接管小区后一个月内落实公示内容,至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3、提供特约服务的具体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公示时间,自提供特约服务的具体项目起,至停止该服务项目止。

4、机动车场地占用费收取和使用情况。公示时间,每半年公示一次,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5、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经营收益和使用情况。公示时间,每半年公示一次,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6、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按照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规定进行公示。

7、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使用运行状况。公示时间,于每年第四季度进行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8、物业管理服务费实行酬金制的,应当至少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收支情况。

9、节假日服务事项、社区文化活动安排,以及需要向业主提示的事项。

10、其他需要业主及时知晓的服务事项。

在当代的社会,目前关于物业服务方面发生一些纠纷是比较常见的,比如说小区的业主拒绝支付物业费,还有就是小区的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所提供的物业服务不符合标准。在这种状况之下的话,发生纠纷也不能够通过非法的方式追讨物业费,比如说通过断水断电的方式。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什么方式催缴物业费?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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