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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能申请退房的情况有哪些

发布时间:  浏览: 160 次  来源:网络

一、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能申请退房的情况有哪些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哪些情形可能会撤销合同并退房

二手房买卖合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

(1)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

(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

(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

(5)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显失公平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

二手房交易的具体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

2、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办理过户。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4、立契。房地相关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5、缴纳税费。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7、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九条

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卖方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买方须持购买房屋证明信和身份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手续。

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私买私卖城市私有房屋。严禁以城市私有房屋进行投机倒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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