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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和父母签订的租房合同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  浏览: 104 次  来源:网络

一、子女和父母签订的租房合同是否有效

子女和父母签订的租房合同有效。

因为租房合同的签订双方,是不会考虑双方关系的。不论房东是你的父母还是姊妹,只要双方签订了租房合同,都算是民事合同的关系人。

一旦有一方违约,那另一方可以立即提出民事诉讼,从而产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未成年人租房子签合同的行为是否有效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租房签合同的行为要得到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是有效的,如果法定代理人没有作出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则合同无效。

但对于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租房签合同的行为是有效的。

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合同不论什么内容,皆为无效合同。

《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房屋租赁合同不是本人签字是否有效

房屋租赁合同不是本人签字的,如果代签人是经过当事人授权委托的,则认定租赁合同有效;

如果代签人没有获得委托授权的,则合同的效力待定,如果合同事后经过了当事人追认的,则认定合同有效;如果没有经过追究的,则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对于子女和父母签订的租房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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