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了二手房原业主欠的物业费怎么处理
关于二手房买卖所欠的物业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予以解决,按照一般的交易习惯来说。
可以约定房屋交付前的物业费由卖方承担,房屋交付后的物业费由买方承担,买卖双方也可以自行协商在合同当中予以约定。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
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
二、业主欠物业费应该怎么处理
业主欠物业费,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一定标准的服务,业主应当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业主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行为,不仅违反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也是对按时缴费的其他业主的利益的侵害,是对业主共同利益的侵犯。所以,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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