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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二手原房主违约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  浏览: 196 次  来源:网络

一、购房二手原房主违约如何处理

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但是,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当中关于违约行为的相关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购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如何处理

购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处理方式有:

1、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二手房违约金合同过低怎么处理

二手房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低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适当提高违约金的数额。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在二手房买卖中违约金数额可以按照下列标准计算:

1、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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