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房东擅自转租房屋房屋转租合同是否还有效
二房东擅自转租房屋的,转租合同不一定有效。如果转租行为获得了大房东追认的,则转租合同有效;如果没有获得大房东追认,或者大房东直接表示转租无效的,则转租合同无效。但是要注意,如果大房东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租房合同房东找人代签,合同是否还有效
委托他人代签合同,是可以的。代替别人签合同,应当有授权委托书,否则代签合同就不能生效。
委托形式有口头委托和书面委托。但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三、转租合同没有经过房东合同是否有效
未经房东同意的转租合同效力待定,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未经房东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房东享有法定单方解除权。但房东在知道承租人擅自转租之日起6个月内不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同意转租,那么该转租合同是有效的。但是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无效。
(2)未经房东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房东知道后依法解除租赁合同的,转租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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