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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代保管定金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  浏览: 106 次  来源:网络

一、中介代保管定金是否有效

中介代保管定金有效。

定金本应由出卖方收取,现在各方约定由中介代为保管也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这样的约定还是有效的。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成立或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中介签订的定金合同是否有效

依法成立的定金合同受法律保护,具备合法要件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与是否在中介处签订的无关。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签订定金合同后,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三、中介签订的定金合同是否有效

依法成立的定金合同受法律保护,具备合法要件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与是否在中介处签订的无关。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签订定金合同后,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中介代保管定金是否有效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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