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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违约金过高该怎样认定

发布时间:  浏览: 142 次  来源:网络

一、购房违约金过高该怎样认定

购房违约金过高是违约金的金额超过房屋买卖双方任意一方造成的损失金额的30%,就应该被认定为违约金过高,一般这种情况下,应当适当的减少违约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二、商品房买卖违约金该怎样确定

商品房买卖违约金一般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损失情况来确定。双方能达成一致可以协商解决,如果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进行赔偿,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买房协议书违约金该怎样约定

买房协议书违约金的约定是:

1、对卖方而言,对于买方逾期支付房款的,违约金可约定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超过一定期限还未支付的,可视为构成根本违约,需按房屋总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合同解除;

2、对买方而言,卖方逾期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按买方已支付房款的万分之五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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