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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

发布时间:  浏览: 170 次  来源:网络

一、签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

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内容:

1、签订合同的行为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3、不要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

因此只要三方私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符合条件,任何一方都不得退房。如不履行,将产生法律后果或按违约金处罚或继续履行。交易双方还必须要注意,没有房屋权证的房屋是不允许上市的,所以仅仅通过签订买卖合同和公证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哪些?

1.买卖二手房时,别忘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作用就是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细节问题进行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附加条款是有区别的,前者是主合同的内容,后者是主合同的补充。

2.买卖二手房时,学会核实二手房的真实年龄。在二手房交易的实际操作中,卖方为了抬高房价,个别经纪人为了促成交易,经常存在虚报、隐瞒房龄的情况,而类似的纠纷也频频闻于耳际。

3.买二手房,选择具有合法权属证件的二手房。买房人要选择有房地产权证(或公产租赁合同)的房产并实地查看,可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证件的真实性及房产权利是否存在抵押、涉讼等限制转移事项。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三、房屋买卖合同需要书面吗

房屋买卖合同必须要求是书面的。

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但是法律明确规定了,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订立书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签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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