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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与合同不符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89 次  来源:网络

一、交房与合同不符怎么办

交房时房屋与合同签订时不符,可以依照合同约定向卖方主张违约责任。

交房时的房屋现状与合同签订时的房屋现状是否一致,应严格基于合同约定以及其他辅助证据。当合同对于签约时的房屋现状有进行约定,尤其附图的情况下,房屋现状的认定具有合同依据,可以与交房时的房屋状态进行比对。

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没有对房屋现状明确约定,买方又未能提交其他证据证明交房时的房屋状态与签订合同的状态时有差异的话,裁判机构对于交房时的房屋状态不符合合同约定持从严认定的态度。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不按合同付款怎么办

当事人不按合同付款的,另一方可以催告其付款,如果经过催告在合理期限内对方还不付款的,则付款义务人就构成了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付款方承担违约责任,而且另一方还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然后终止履行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诺成合同不履行怎么办

一方不履行诺诚合同的,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应当按照自己的违约行为为守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交房与合同不符怎么办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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