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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村买了房后宅基地使用权不肯过户如何办

发布时间:  浏览: 108 次  来源:网络

一、同村买了房后宅基地使用权不肯过户如何办

如果同村买了房后宅基地使用权不肯过户,可以起诉解决。先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申请宅基地使用许可,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相关材料。村委会审核后,通过乡镇土管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即可获得宅基地使用权。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吗

在我国,农村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只不过对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可以使用宅基地用于修建住宅。所有农户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而对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才享有所有权。因此,去世之后,对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但却不能继承宅基地。

如果已经居住在城市,但是还是农村户口的话,在本村还是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的使用权。比方说父母在农村宅基地上修了一栋房子,当他的父母百年离去的时候,只能继承那栋房子,而不能继承宅基地。

原因很简单,依据我国法律,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所有权是集体的,使用权是房屋所有人的,也就是说。我们所说的宅基地继承,实际上说的都是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就算继承,也只是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

三、宅基地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

1、首先是协商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其次是行政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3、再次是司法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第53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最后,宅基地纠纷还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解决。

人民调解是指在调解委员会(包括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进纠纷当事人互相谅解,平等协商,从而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综上所述,在农村,宅基地纠纷是比较常见的方式,村委会作为基层的农村管理组织,有权处理宅基地纠纷。村委会处理宅基地纠纷,要本着依法保护宅基地、房屋同宅基地一并转让、尊重历史,有利于生产等原则。在进行调解的时候,首先要判断宅基地纠纷的类型,如果不在其权力范围内,可以提请上级行政部门处理。

一般认为同村买了房后宅基地使用权不肯过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起诉的方式进行维权。关于同村买了房后宅基地使用权不肯过户如何办这个问题,查看了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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