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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没有到期房东让搬走,要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  浏览: 102 次  来源:网络

一、租房合同没有到期房东让搬走,要如何处理

租房合同没有到期房东让搬走,房东属于违约,如果不能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房东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般租赁合同未到期的,在租客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房东不得要求提前搬走。

如果房东出卖房子,房东也是没资格赶我们提前走的。如果房东以把房子卖给了别人为理由要求承租人搬家,根据我国的法律,买卖不破租赁。

也就是说房东买卖他房屋的行为与之前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没有什么关系的。房东卖房是可以的,但是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租房合同没有违约条款,对方违约要如何处理

租房合同没有违约条款,对方违约仍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因此,即使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违约条款,一方违约的,另一方仍然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租房合同还没有到期,但是不想租了要如何办

租房合同还没有到期,但是不想租了可以选择转租或者支付违约金后解除合同。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对于租房合同没有到期房东让搬走,要如何处理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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