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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房后才能申请强制执行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91 次  来源:网络

一、腾房后才能申请强制执行吗?

1、被拆迁方已经腾房的情形不可以申请强制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2、被强拆了可能需要在限定的期限内搬迁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二、申请强制拆迁的强制执行申请书会被受理吗?

1、申请强制拆迁的强制执行申请书不一定会被受理

人民法院认为强制执行的申请符合形式要件且材料齐全的,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五日内立案受理,并通知申请机关;不符合形式要件或者材料不全的应当限期补正,并在最终补正的材料提供后五日内立案受理;不符合形式要件或者逾期无正当理由不补正材料的,裁定不予受理。

申请机关对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

2、申请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除提供强制执行申请书及附具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

(4)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

(5)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相关的财产状况等具体情况;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申请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申请机关印章,并注明日期。

三、行政强拆官司怎么打可以打赢?

1、打赢行政强拆官司的前提是可以向法院提交相应的证据。

对于此种类型的纠纷,不管是拆迁方、还是被拆迁方,都需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证据不足的情形,败诉的可能是很大的。

2、强拆纠纷各方需要承担的举证责任:

(1)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问题通常由拆迁方举证

一般情况下,如果被拆迁人认为拆迁方行为违法,此时并不需要被拆迁人来证明,要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由拆迁方证明其实施的行为合法,否则就可能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如果拆迁方存在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被拆迁人也不必担心没有证据,可以放心大胆的维权,争取获得公平合理补偿。

(2)诉讼程序性问题一般由被拆迁人举证

拆迁方有更强的举证能力,需为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提供证据,但不代表被拆迁人没有任何举证责任。根据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被拆迁人的举证责任: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其超越起诉期限的除外;证明被告不作为;要求行政赔偿时证明其遭受侵害的事实;其他应当由原告举证的事项。

迁方不作为的证明责任也不是一概由原告承担,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职的情形和因被告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证据并能够作出合理说明的,可以免除被拆迁人的证明责任。

(3)特殊情况可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

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材料;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行政处罚显失公平的,被告可不对其合理性举证,人民法院可依职权取证;对应提供原件而不能提供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核查或调取。

只有是满足了既定的条件之后,才可以申请采取强制的方式实施拆迁行为。如果房屋属于合法建筑,那么即使房屋被强拆,被拆迁方也可以获得拆迁补偿金。对腾房后才能申请强制执行吗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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