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是什么
私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要是买卖双方自愿签订的,且签订合同时双方当事人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的内容也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不违背社会公德,也不损害第三人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则该买卖合同就是有效的;反之如果该买卖合同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就是无效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夫妻一方签订的共同房产买卖合同效力是什么
夫妻一方签订的共同房产买卖合同不一定有效,如果购房的第三人是出于善意,并支付了合理对价的,则房屋买卖合同就是有效的,不过另一方可以要求卖房方给予补偿;
如果第三人不是出于善意购房,或者虽然出于善意,但是并没有支付合理对价的,则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得擅自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什么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一、以胁迫的手段,欺诈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怖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主要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二、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合法形式掩盖高息借贷的非法目的,该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合法形式掩盖高息借贷的非法目的。
三、以倒房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非买方真实意思表示,该买卖合同不成立。买方利用其具有的房源信息优势及熟悉房屋交易流程优势。
而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其真实的目的是将房屋转售第三人,并非要购买房屋,其签订买卖合同并非真实意思表示,故该买卖合同不成立。
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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