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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限为21年

发布时间:  浏览: 159 次  来源:网络

一、是不是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限为21年

不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限为21年。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因此,不得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限为21年,超过的这一年无效。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承租人在合同约定外该如何解除租赁合同

承租人在合同约定外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解除合同:

1、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有权继续原租赁合同,可以解除合同。

4、因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以致承租人无法对标的物使用、收益,行使租赁权的。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三、租赁合同中的定金是不是可以退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是给付定金的承租方违约,定金是不能退的。如果是收受定金的出租方违约,那么定金是可以退的。

我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对于是不是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限为21年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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