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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不是有效

发布时间:  浏览: 129 次  来源:网络

一、夫妻一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不是有效

夫妻一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如果房屋是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或者经另一方委托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就有效。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出现了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价款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但是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是不是算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将配偶的婚前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有双方的书面约定,如果没有书面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该套房产不因结婚以及居住时间的长短而改变。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

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买房签合同是不是要夫妻两人一起

一般夫妻双方购房的,是需要两个人签字的。具体如下:

1、因为购房合同的买受人是夫妻俩人,那么必须俩人同时签字,将来房产证也会出两本。

2、如果夫妻选择贷款买房,不管买受人是夫妻一方还是夫妻双方,都要在贷款合同上签字。

3、因为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购买房子,那么就会涉及到房产的共有如何分割,两个人贷款的资质如何等问题,所以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就必须要双方共同来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夫妻一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不是有效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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