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房产 • 正文

房客有权利向外转租房子吗?

发布时间:  浏览: 84 次  来源:网络

一、房客有权利向外转租房子吗?

要看情况的,出租屋转租前必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不得未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而私自转租。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否则无效。

转租赁简称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租客欠租,房东有权终止合同吗

租客欠租,如果导致房屋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房东有权终止合同。

合同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在因违约行为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形下,法定解除需以构成根本违约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为前提;而约定解除则是在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一般而言,合同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经其协商合意后约定的合同解除条款应当得到恪守及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房客有权利向外转租房子吗?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