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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退房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发布时间:  浏览: 112 次  来源:网络

一、购房退房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退房违约金的数额要根据约定的内容来进行确定。违约金属于约定的违约责任,一方违约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向对方当事人支付违约金,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具体的数额,而是约定计算方法的,违约方应当按照计算得出的数额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什么情况可以退房

开发商违约在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办理退房的情形包括以下的几种情况:

1、延期交付的房屋。到了开发商和购房人约定的交房日期后,却迟迟都得不到开发商通知入住的消息。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3、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三、违约金数额需要考量哪些因素

1、合同履行情况。若合同履行瑕疵较为轻微,例如违约时间很短,可以适当调整违约金的数额。如果部分履行对债权人意义甚微,则应审慎酌减违约金。

2、当事人过错程度。债务人主观过错程度较小或者债权人也有过错时,可以适当调整违约金的数额。在违约方恶意违约的场合,例如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在履约的时候突然价格上涨,卖方违约,将货物卖给别人,而不卖给原已签订合同的买方,则违约金的调整应当体现出对恶意违约的惩罚。在违约方违约但守约方也有过错的场合,违约金的调整就不应过多体现惩罚色彩。

3、预期利益。预期利益实现的可能性较大时,酌减违约金应当更为审慎。此时,应考虑债权人的一切合法利益,而不仅仅是财产上的利益。

4、当事人的主体身份。如果债务人是商事主体,其对违约风险的预见和控制能力更强。

5、其他因素。例如,债务人给付约定违约金达到了可能严重影响债务人生存的程度。债务人因违约而获利的,也可以予以考虑。在实际损失无法确定时,可以考虑合同标的总价款、一定倍数的租金或者承包金、通常利率的一定倍数、投资性质合同中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等。借款合同的期内利息法定限额规则,基于禁止法律规避的考虑,也应延伸适用于针对迟延还款所约定的违约金。但是,除借款合同之外的双务合同中,作为对价的价款或者报酬给付之债,并非借款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不应当以受法律保护利率的上限作为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的标准。

四、违约金与定金如何适用

《民法典》第588条第1款规定了定金和违约金之间的适用关系。合同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在当事人不存在明确的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即对方当事人享有选择权,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二者不能并用。当然,不能并用的前提是针对同一违约行为。如果违约金和定金针对的是不同的违约行为,在这些违约行为都存在的前提下,违约金和定金仍然存在并用的可能性,但无论如何不应超过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总额。

购房退房违约金一般是多少,具体情况如上所述。现实中,有些当事人在合同中针对同一违约行为,既约定违约金,也约定定金,在一方违约时,对方要求违约金条款与定金条款并用。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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