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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过户需夫妻双方去办理吗

发布时间:  浏览: 64 次  来源:网络

一、卖房过户需夫妻双方去办理吗

对于房地产转让,原所有人及其妻子必须在场,因为房地产转让的双方必须在场。房地产买卖是双方协商一致的交易,但房地产转让必须由双方当场办理,没有任何一方,就不能办理。说明有关的交易过程是经过各方同意的。一些地方办理过户手续后,需与双方4人及房地产机构代理人合影备案。因此夫妻双方一人转让财产是绝对不可能的。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二、卖房是否需要夫妻双方签字

如果该房产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要夫妻双方签字;但是如果该房产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就不需要夫妻双方签字。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权利,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该处分行为应认定为无效。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的,那么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者是不知道为理由去对抗善意第三人。

例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建、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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