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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婆家的房子有居住权吗

发布时间:  浏览: 68 次  来源:网络

一、民法典婆家的房子有居住权吗

婆家的房子可以设有居住权。儿媳对婆家的房子不直接享有居住权,但在与婆家签订居住权合同且完成登记的情况下,儿媳可以享有对该房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公婆的房子儿媳有继承权吗

一般情况下儿媳妇没有继承公婆房产的权力,但也有例外情况。

如果儿媳失去了丈夫且未改嫁或者改嫁之后仍然对原公婆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不仅对公婆的遗产享有继承权,而且法律规定其为第—顺序继承人。

即在此种情况下,如果没有遗赠抚养协议以及遗嘱,那么儿媳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有权继承遗产的人包括:

1、配偶享有继承权,主要因为配偶是家庭成员的核心,是家庭财产的主要创造者,他们联结上下三代人的关系,共同担负着养老育幼的义务。

2、子女享有继承权,主要因为子女是父母是亲近的晚辈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间存在着最密切的经济联系。此处所称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享有继承权,主要是因为父母是子女的最亲近的长辈直系亲属,父母不仅是家庭财产的主要创造者,而且也担负着赡养老人、抚育子女的主要责任。此处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承父母。

4、兄弟姐妹享有继承权主要因为兄弟姐妹关系,是旁系血亲中亲等最近的亲属关系。此处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史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史弟姐妹。

5、祖父母、外祖父母享有继承权主要是因为,祖父母、外祖父母除了父母以外的最近的长辈直系亲属。此处所说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包括生祖父母、生外祖父母、养祖父母、养外祖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祖父母、继外祖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三、老家房子拆迁子女有分配权吗

老家房子拆迁子女有分配权吗:

1、拆迁补偿女儿具有产权、继承权或村民资格的有份分。

2、男女平等,房屋拆迁补偿的分配权不分男女,女儿外嫁时户口未迁出或迁出后再次迁回原集体的有权享有拆迁补偿。

3、住房房产证的登记人是父母,那么住房产权权益就是父母合法所有。该住房拆迁所得安置补偿也是父母合法所有。

4、家里拆房子女儿没有份,因为子女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是夫妻双方的权利,双方具有有平等的处理权,子女并没有权利分割。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民法典婆家的房子有居住权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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