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屋买卖定金协议书是怎么规定的
二手房屋买卖定金协议书是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预订房屋事宜,订立的合同。
主要包括买卖双方的个人信息、二手房屋的地址、面积等信息,并需要写明房产用途以及合同编号,约定物业管理费、定金缴纳等。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二、民法典规定买卖房屋怎样约定定金
民法典规定买卖房屋应由双方协商约定定金。定金是当事人双方为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以此作为的担保,是否约定定金以及定金数额高低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民法典规定虚构的房屋买卖文书是否有效
《民法典》规定虚构的房屋买卖文书是无效的,法定无效的情形主要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签订的合同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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