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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需要补偿吗?

发布时间:  浏览: 91 次  来源:网络

一、借名买房需要补偿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因为借名买房一方收到损失的,那么可以要求补偿。借名买房有风险,如果第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从登记人手中买了房子,借名人就会面临丧失房屋的可能,最终的结果只能依不当得利向登记人主张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二、借父母名买房要怎样处理?

1、如果买的是普通商品房,且签订了借名购房协议,则协议有效,借名人的主张可以支持。但一旦房屋被查封等的,借名人要求出名人办理过户的主张不能成立。如果买的是经济适用住房等,则签订的借名购房协议,一般为无效。

2、即使是借用父母的名字买的房,但不动产登记后就发生物权效力,登记产权人就被推定为房产的所属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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