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定金未按时支付算违约吗
购房定金未按时支付算违约,违约就是指合同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或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违约责任的类型有: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的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如果房贷被拒要支付违约金吗
房贷被拒一般不是违约行为,不需要赔违约金,一般来说开发商不会要求购房者一定使用贷款买房,也就是只要贷款人能够在一定的时间内付齐购房尾款就可以了。如果房贷被拒能够补齐全款就不算是违约,也不需要付违约金。影响房贷贷不下来的因素有很多,例如开发商、银行、个人等。
1、开发商的原因:如果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银行审查时发现这种情况是不会批贷款的,此时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2、购房者的原因:如果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购房者的信用记录不好也会影响房贷的审批时间,甚至可能贷不了款。购房者也可以申请退房,需要自己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开发商相应的违约金,一般定金是不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
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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