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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更名合法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00 次  来源:网络

一、房屋买卖合同更名合法吗

房屋买卖合同更名购房者与售房者达成合意的合法。购房者需要提前向售房者发出退房通知并与售房者协商一致达成转让共识,售房者在接到通知15日内为购房者办理退房手续后可以与受让人重新签订销售合同进行更名。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小产权房买卖认定有效。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三、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定金还能退吗

房屋买卖合同定金能退。双方按约履行的,定金应抵作价款或退回;因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因素导致不能继续履行的,定金能退;卖方违约导致不能继续履行的,定金能退双倍。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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