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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哪些内容

发布时间:  浏览: 88 次  来源:网络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哪些内容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有: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房屋的信息、使用性质;房屋的价格、支付方法、交付时间;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及土地使用证书的期限;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签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注明什么内容

签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注明的内容有:

(一)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买卖合同标的;

(三)房屋面积;

(四)房屋的单价;

(五)房屋买卖的价款或者报酬;

(六)房屋买卖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三、二手房买卖的流程是什么

二手房买卖的流程是:

1.到市房产交易中心评估价值;

2.办理贷款申请,把首付款存入房产局指定帐户中;

3.等待贷款审批,买方和银行签定贷款合同;

4.办理担保手续,银行根据担保合同将款拨到房产局资金监管帐户;

5.到房产局办理产权交易手续,购房人领产权证,卖房人到房产局领款。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哪些内容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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