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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二手房买卖定金能退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20 次  来源:网络

一、民法典二手房买卖定金能退吗

《民法典》中二手房买卖定金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退的,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是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的。法律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民法典中二手房买卖合同能否违约

民法典中二手房买卖合同不能随意违约。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二手房买卖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约定的义务,随意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三、民法典买卖二手房不过户能否公证

民法典买卖二手房不过户能公证,但进行二手房买卖公证不能使权利人获得物权效力,权利人仅可依法行使债权权利。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二手房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

《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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