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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没有到期房东要卖房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107 次  来源:网络

一、租房合同没有到期房东要卖房怎么办

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要卖房应当提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即使承租人不购买,在租赁期限内仍然可以承租该房屋。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二、租房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理期限一般怎么算

租房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理期限的计算是:双方均表示不续期的但仍继续保持租赁关系的合同期限视为不定期,双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双方解除租赁关系的租房合同失效、租赁关系终止,承租人应当及时返还房屋,返还的房屋应当符合约定状态。

需要注意的是租赁合同到期后并不是可以无条件优先续约的,可优先续签的情形有:

1、租赁合同到期后可以优先续签的情形只会出现在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2、若未约定,法律难以对出租房有强制力。优先续租权即在同等条件之下的租赁合同建立中具有优先权或先取权,但优先续租权是根据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公平权延伸出的法律权利,不是一个法律概念;

3、租房合同其实也就是房屋租赁合同,此时虽然是在一定期限内转让了房屋的使用权,但所有权还是在房东手里的。

一般来说租房合同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三、签了租房合同不到期不给退押金应该怎么办

签了租房合同不到期不给退押金的处理办法是:

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5、在投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6、如投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7、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押金,实务中也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抵扣;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得就该款项优先受偿。给付押金的人,称出押人,一般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受领押金的人,称受押人,他是债权人。

需要注意押金并不等同于定金,押金和定金的区别:

1、性质不同。押金是一种质押担保,定金是金钱担保;

2、交付时间不同。押金可以在合同订立前、中交付,其本质上不具有预先支付的特点,而定金需要在履行前交付;

3、订立人不同。押金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第三人,而定金是当事人之间的担保;

4、交付上后的所有权的不同。押金在交付后,交付人依然拥有所有权,接收人只是临时占有,做质押,而定金在交付的时候所有权转移至接收人。

5、数额不同。押金没有规定,从当事人的约定,并且可以高于价款,而定金为20%的数额,并且不能高于标的物价款;

6、是否适用罚则的不同。押金无所谓罚则,交付人不履行义务,无权收回押金,接收人不履行合同,不承担双倍返还的责任,而定金则适用定金罚则。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租房合同没有到期房东要卖房怎么办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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