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主财物被盗,物业管理公司是否该赔
答:一般来说不能让物业管理公司直接进行赔偿。但如果盗窃是由于物业保安措施的严重失职造成的,物业管理公司要承担相应责任;
如何赔偿需要双方协商。还存在一种情况,即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若发生火灾、财物丢失等情况由物业管理公司赔偿;
作为对价,业主在平时要支付相应的费用,那么如果发生财物被盗事件,物业管理公司要承担责任。
业主在小区内受到歹徒的伤害,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责任吗?
如果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完整履行了保安义务,并且没有失职行为,则不用承担责任。如果存在过失,则要根据过失承担责任。
保安的服务内容是负责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门户以外的公共秩序维护和公共财产的看管,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时,应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保安费不是财产保险,也不是人身保险。物业管理公司的保安工作不是保镖,也不是保管工作。如果履行了保安义务仍无法阻止损害结果发生的,提供保安服务的一方不承担民事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业主家中被盗物业公司有赔偿的义务吗
业主家中被盗物业公司不一定需要赔偿,如果物业合同中约定了业主被盗物业需要赔偿的条款的,则物业需要赔偿;
如果没有约定的,则物业只要履行了物业合同约定的安全保障义务的,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物业合同如果约定了诸如保安定期、不定期巡逻,门卫值班,安装防盗装置等安全保障条款;
但物业没有尽到这些义务的,业主家中被盗就需要赔偿;反之尽到义务了,则物业就不需要对被盗业主进行赔偿。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扣押业主的房屋钥匙吗
无权。向业主交付房屋是开发商的义务,如果业主已经付了房款,则开发商必须向业主交付房屋。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交付房屋是代开发商履行义务,只能以开发商的名义,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物业管理公司因为业主拒签业主公约或其他原因而不给业主房屋钥匙的行为,是将自己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的相关权利关系附加到了替开发商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中了,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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