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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要注意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123 次  来源:网络

一、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要注意什么

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要注意查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与厂房产权登记人是否一致;问清厂房租金包含的内容以及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的承担;明确租赁期限、能否转租、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维修责任等。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租房签合同房东违约了怎么办

租房签合同房东违约了,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

一、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继续履行的适用,因债务性质的不同而不同:

1、金钱债务: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金钱债务只存在迟延履行,不存在履行不能。因此,应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形式。

2、非金钱债务:有条件适用继续履行。对非金钱债务,原则上可以请求继续履行,但下列情形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用强制履行或者强制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二、采取补救措施作为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这种责任形式,与继续履行和赔偿损失具有互补性。

三、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

赔偿损失是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首先,赔偿损失是对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的赔偿,与违约行为无关的损失不在赔偿之列。其次,赔偿损失是对守约方所遭受损失的一种补偿,而不是对违约行为的惩罚。

违约赔偿的范围和数额,可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既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也可以约定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网签房屋买卖合同要注意哪些

网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网签时一定要查看清楚该房屋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相对与开发商已经有了我们常常说的五证齐全,此时才是房屋能否买卖、能否网签的关键,也是后续能不能顺利办理大红本房产证的关键所在。

第二,网签时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要事先做好工作,简单了解一下网签合同的规范性文本,还要按照合同内容逐个看一遍,不明白的必须问清楚、写清楚,以防后续出现问题,找不到责任方造成一定的损失。

第三,网签时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第四,房屋的面积问题,确认清楚房屋的实际面积是否和合同内容中的面积一致。买房的时候尽量买稍微知名一点的开发商,在实际上这类开发商的问题相对可能回少一点,尽量避免无关的损失。网签合同必须看清楚合同,还必须记得有个人买房的方章,盖章确认,必须保证万无一失。所以,一定要仔细仔细再仔细,万万不可马虎,切忌因小失大。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要注意什么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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