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产权房屋买卖协议怎样写
小产权房屋买卖协议可以写明买卖双方和小产权房的基本信息;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等。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二、房屋买卖协议怎么才有效
有效的房屋买卖协议要求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协议内容合法、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房屋买卖协议如何写
房屋买卖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址;
2、房屋的坐落地点、面积、四至范围;
3、土地使用权性质、使用期限;
4、房屋使用性质;
5、房屋的结构、质量、装饰标准、附属物、配套设施等状况;
6、房屋的价格和支付方法;房屋的交付时间和交付办法;
7、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及土地使用证书的期限;
8、维修基金的处理;
9、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水、电、暖、煤气等费用及过户;
10、卖方配偶同意出售的声明;
11、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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