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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前需要注意的事项:

发布时间:  浏览: 58 次  来源:网络

一、在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前需要注意的事项:

1、要约定好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查清租房的具体位置;

3、查看屋内设施是否齐全;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预售是如今房地产销售的一个主要方式,但签订预售房屋合同需要注意一些事项以防止某些风险。

签订预售合同时主要有以下一些注意事项:

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确认开发商制定的格式条款是否公平。

3、明确约定房屋交付条件和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

开发商迟延交房的责任主要分为迟延交房的违约金、赔偿金和购房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两个层次。应当明确这些规定的具体内容。

4、明确约定抵押权的处理方式。

5、明确面积误差的处理结算办法。预售合同约定的面积一般为按图测算的面积,难免与最终实测面积有误差。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纠纷,购房者应当在预售合同中约定出现面积误差后的处理方法。

6、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从合同信息网上备案到购房人领取房产证、土地证,前前后后有很多法定手续需要办理。

7、注意土地使用年限。出让土地的年限是从开发商国有土地使用证获得审批时开始起算;

但是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可能导致项目延期,从而使商品房售出时的实际土地使用年限已经大幅缩水。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三、购房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购房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

1、查看开发商提供的购房合同是否是统一的格式,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

2、明确办理房产证的时间,要求开发商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自身义务,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房屋产权证无法办理,应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责任。

3、购房合同中应该明确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应该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在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前需要注意的事项: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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