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出租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房屋出租需要办理的手续是: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查看对方身份证索取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进行出租登记,交纳规定税费;登记并检查室内家具、电器,设施设备的数量、新旧及使用状况,移交房屋钥匙。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买回迁房需要哪些手续
购买回迁房具体办理手续如下:
1、凭拆迁证明和身份证签订购房合同并结算房款;
2、按合同规定交房款并取回发票;
3、拆迁证和购房合同等到房产交易中心大厅办理房产证手续;
4、视房屋面积大小减免部分或全部契税;
5、凭房产证和契证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证手续。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拆迁安置过程中,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
购买回迁房注意事项:
1、购买回迁房,要约定好交房的时间。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出卖人没有取得房产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实践中虽然不能保证何时取得房产证,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之日起办理转移手续。在签订合同时是现房,缴纳首付之日即为交房的时间;
2、购买回迁房,最好留大客尾款;
3、购买回迁房,务必卖方的配偶签名;
4、购买回迁房,要求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三、买房子要办哪些手续
买房子要办的手续如下:
1、审查开发商。审查开发商有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签订商品房认购书。购房者确定想买哪个楼后,要先签订商品房认购书;
3、签订购房合同。签购房合同是买房过程中重要的环节,购房者的权利和义务尽在其中;
4、办理预售登记备案。开发商将商品房预售合同,交付给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5、签订管理公约。购房者了解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各项条款和管理公约,和管理公司签订管理公约;
6、验房、办理产权过户、领取房产证。办理完手续后,等着开发商交房,交房前要验房,确定与购房者合同中签订的一致。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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