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居住权是否能出租
居住权不是否能出租。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居住权人不得将自身享有的居住权转让给第三人,或通过遗嘱对其进行处分。居住权人转让、遗嘱处分居住权的,处分行为无效。同理,对于抵押行为,由于实现抵押权最终也会涉及居住权的转让,因此居住权人也不得将居住权进行抵押。
居住权人原则上不得出租其享有居住权的住宅,但如果房屋所有权人与居住权人达成合意,允许后者出租房屋,则居住权人是否能将该住宅出租。
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民法典租房是否能提前解约
租房是否能提前解约,但是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属于一种违约行为,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房东与租客协商一致后解除租赁合同的,则一般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除非双方有特殊约定。
或者如果是因为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出现,以及法定的解除情形出现的,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也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是否能解除合同。当事人是否能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是否能解除合同。
三、租居民楼当仓库是否能
租居民楼当仓库是是否能的,但是应当经过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才是否能。法律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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