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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是不是算房屋买卖合同

发布时间:  浏览: 116 次  来源:网络

一、居间合同是不是算房屋买卖合同

居间协议不是房屋买卖合同,居间协议是中介合同。

买卖合同是指买受人向卖受人支付价款,卖受人将买受人想要购买的东西的所有权交付给买受人的合同。中介合同是指中介人向客户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合同的媒体服务,客户支付报酬的合同。

其中,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对方建立买卖关系,中介合同属于提供服务的合同,即中介向客户报告订购机会,但中介不参与客户与他人的合同关系,中介不是客户的代理人。

两者之间的区别如下:

1、买卖合同只有双方,中介合同是买卖双方和中介三方;

2、销售合同是买方与买方直接就房屋销售达成协议,双方签订合同或支付购房款,中介向客户报告机会或提供媒体服务,客户是不是与第三方签订合同,与中介无关,中介不是客户与第三方之间的合同;

3、房屋买卖中介协议与房屋买卖合同有很大区别。前者只表示有购房意向,后者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协议。如果买卖合同没有签订,中介协议自然会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金一般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一般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

但是如果过高是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在我国什么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和胁迫的手段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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