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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买卖需要哪些资料

发布时间:  浏览: 55 次  来源:网络

一、农村房屋买卖需要哪些资料

农村房屋买卖需要的资料有: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房屋平面图、集体土地建房批准文件、农村房屋买卖村委会书面意见、房屋转移登记申请表等。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网签房屋买卖合同要注意哪些

网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网签时一定要查看清楚该房屋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相对与开发商已经有了我们常常说的五证齐全,此时才是房屋能否买卖、能否网签的关键,也是后续能不能顺利办理大红本房产证的关键所在。

第二,网签时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要事先做好工作,简单了解一下网签合同的规范性文本,还要按照合同内容逐个看一遍,不明白的必须问清楚、写清楚,以防后续出现问题,找不到责任方造成一定的损失。

第三,网签时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第四,房屋的面积问题,确认清楚房屋的实际面积是否和合同内容中的面积一致。买房的时候尽量买稍微知名一点的开发商,在实际上这类开发商的问题相对可能回少一点,尽量避免无关的损失。网签合同必须看清楚合同,还必须记得有个人买房的方章,盖章确认,必须保证万无一失。所以,一定要仔细仔细再仔细,万万不可马虎,切忌因小失大。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三、房屋验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验收包括插座、灯具、线路检查;对于水管和水龙头,主要是看水管有无渗漏,水龙头是否安装到位或损坏,还必须用水进行检查。记住要特别注意角落;门、窗,这也是关房需要检查的钥匙;注意检查地板和墙壁。首先,这取决于地面和墙壁是否会空置。这是非常重要的。检查的依据是小锤子。主人可以用小锤子直接敲打地面;地漏和泛水坡度是否符合要求,如地漏是否为最低点,地漏是否有下降坡度,是否会积水等,业主可以亲自倒水,卫生间和厨房也要重点检查;再检查阳台、地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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