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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被盗业主不满物业管理可不可以拒交物业费

发布时间:  浏览: 55 次  来源:网络

一、家中被盗业主不满物业管理可不可以拒交物业费

业主家中被盗,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

业主家中被盗,可能是物业在服务的某些环节、个别区域做得不够好,存在一般瑕疵,但不构成根本性违约,而不能成为不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合法理由,但可不可以作为减收相应物业管理费的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不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不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二、房子漏水物业不管可不可以不交物业费

业主房屋存在漏水问题,应注意漏水产生的原因。

首先,如系其他产权人未尽到房屋管理和注意义务造成侵权,则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其次,如系房屋本身存在质量问题且在房屋保修期内,则业主应当向开发商主张权利。

再次,业主以房屋质量存在问题拒缴物业服务费用的,不能得到支持。根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后,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家中被盗业主不满物业管理可不可以拒交物业费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不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不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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