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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私底下签订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发布时间:  浏览: 66 次  来源:网络

一、房屋买卖私底下签订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房屋买卖私底下签订的协议满足下列要求是有效的:行为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房屋买卖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房屋买卖协议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没有购房资格签订的房屋合同有效吗

没有购房资格,属于违反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文件,不属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所以不会导致合同无效。

这类交易中,尽管所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但是这类合同属于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的合同,仍然需要解除。

作为一名成年购房者,在购房前应对国家公示的限购政策进行充分了解并初步审核自身的购房资格,由于房屋买受人属于限购对象导致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房屋买受人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什么情况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在下列情况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1、以非书面形式签订的;主体不合格的;

2、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

3、存在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情形的;

4、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签订的;

5、通过未授权代理人签订的;

6、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的;

7、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8、被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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