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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交房期间是否一定缴纳物业费

发布时间:  浏览: 87 次  来源:网络

一、未交房期间是否一定缴纳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由此可以看出,物业合同中约定了在开发商交房时便开始计算物业费,那么业主应当履行合同义务,缴纳物业费,但由于该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一直未成功交房,此情形物业费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二、未交房的房子物业费怎么来交

未交房的房子物业费由房子的建设单位来承担。尚未交房的,应当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公司管理,并缴纳物业费。

而且我国《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三、拒交物业费物业是否有权断电

1、一般情况下,物业无权停水停电,《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停水停电的权利是供水供电企业的一项重要合同履行抗辩权,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合同的主体,不享有供水供电权。

3、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因此,水电合同的双方为供给单位和实际业主,物业在业主不交物业费时只能通过合法手段督促其交费,而无权停水停电。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未交房期间是否一定缴纳物业费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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