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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能否做贷款

发布时间:  浏览: 115 次  来源:网络

一、购房合同能否做贷款

全款购房合同能否申请房屋的二次抵押贷款。

贷款(电子借条信用贷款)简单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钱。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能否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能否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二、安置房能否做抵押贷款

安置房如果没有房产证就不能否抵押贷款,如果拆迁的安置房已经取得了房权,并且没有特殊规定不能否对外出售的,或者是不能否转让的期限已到期的,能否申请抵押贷款。

一、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能否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

二、抵押贷款,又称“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国家银行采用的一种贷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为贷款的担保,以保证贷款的到期偿还。

三、安置房抵押贷款流程如下:

1、借款人需要将相关资料准备好,包括房产证、个人身份证明、收入证明、居住证明等。

2、资料准备好之后,就能否到贷款机构提出贷款申请,贷款机构会进行审核。

3、在审核通过后,银行会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在签订好之后就能否等待放款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三、拆迁安置房能否贷款

能否的,但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对于拆迁安置房贷款的办理条件,不同的地区,其规定可能否有所不同。如果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否力的在职职工,能否参考以下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否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否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否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购房合同能否做贷款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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