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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押金何时退还,法律依据有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57 次  来源:网络

一、租房押金何时退还,法律依据有什么

租房押金在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对此有约定的情况下,按照约定的时间退还。

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一般是在解除租赁合同的当天退还押金。

一般情形下,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清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如果在退租时,承租人造成租赁物损坏,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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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租房房东不退押金如何处理最有效

租房房东不退押金可以起诉处理。

(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投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目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5)在投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6)如投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7)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租房押金何时退还,法律依据有什么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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