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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没交收到律师函要怎样处理

发布时间:  浏览: 130 次  来源:网络

一、物业费没交收到律师函要怎样处理

现实生活中,业主拒缴物业费的理由很多,比如车辆被盗被划、物业服务质量差等等,但只要物业公司履行了相应的合同义务,业主以此为由拒缴物业费是缺乏合理依据的。

一般情况下,即使是物业本身没有服务好,但基于业主手上并无实质证据,法律也会倾向于物业一方。

至于物业做得不到位的地方,建议你用相机、手机等取证,以备不时之需。

按照约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的合同义务,没有足够的抗辩理由而不交物业费是一种违约行为。

但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业主可拒交物业费:

1、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2、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3、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

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说明服务质量不到位。

出现服务质量与收费价格不符的问题,显然,在这个时候物业公司是违约的,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直接与物业公司交涉,甚至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改聘其他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拒绝履行】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原业主拖欠物业费不交怎样处理

前业主欠物业费按照双方在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的,在卖房人交房之前;

卖房人与物业公司之间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应该由卖房人承担物业费;买房人交纳物业费的义务起于卖房人交付房屋之后。

《物业管理条例》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三、如果不交物业费怎样处理

如果有正当理由,如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可以不交物业费,也不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则不能拒交。无正当理由不交物业费的后果是会被物业公司起诉。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物业费没交收到律师函要怎样处理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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