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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房屋纠纷发生后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  浏览: 71 次  来源:网络

一、宜昌房屋纠纷发生后怎么处理?

在宜昌发生房屋纠纷后,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起诉等的方式进行处理。

1、协商

双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纠纷。该方法快捷简便、心平气和,但应以书面方式记载协商内容。

2、调解

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当争议各方失去对话基础,寻求第三方调解实为高明选择。

3、仲裁

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一裁终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诉讼

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

二、发生房屋质量纠纷怎么处理?

1、发现房子有质量问题首先应确定是否处于房屋质量保修期内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又没有达到可以解约退房的地步,在保修期内,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修复责任。

在交房时,开发商会提供“两书”,即《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会对保修内容作出约定,如果开发商拒绝维修这部分内容的问题,购房者可以立即向法院起诉。另需注意的是,保修期限的起算时点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

三、房产纠纷产生的类型有哪些?

1、房产纠纷产生的类型包括房屋产权纠纷、房屋买卖纠纷、房屋租赁纠纷等。

(1)房屋产权纠纷。主要表现为因产权证书的登记、撤销、变更等产生的纠纷。

(2)房屋买卖纠纷。这是日前房地产纠纷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3)房屋优先购买权纠纷。这类纠纷主要是因争议房屋存在共同共有、共同使用及承租关系,权利人在出卖房屋时,未正确向共同共有人、共同使用人及承租人行使告知权而引发的纠纷。

(4)房屋租赁纠纷。房屋租赁纠纷一般发生在公房或私房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

2、房屋产权纠纷解决根据不同的纠纷有不同的解决方式,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种:

(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3)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4)单位分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单位开除时,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但是,当事人以违章建筑物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相邻纠纷,可以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

不管房屋纠纷是发生在宜昌,还是发生在其他地方,纠纷当事人都最好采取合法的方式,收集相关与房屋纠纷相关的证据。如果对宜昌房屋纠纷发生后怎么处理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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