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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期没满,承租人可以退房的情形有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118 次  来源:网络

一、租房合同期没满,承租人可以退房的情形有什么

租房合同期没满,发生下列情形时,承租人可以退房:

1、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租赁房屋的;

2、租赁房屋的权属有争议的;

3、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4、租赁房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强制性规定情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二、租房合同没到期退房押金可以退吗

房租合同不到期,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

第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第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第四,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租房子合同没到期是否可以退房租

租房子合同没到期可以退房租,但是该行为属于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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