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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合同可不可以解除合同

发布时间:  浏览: 116 次  来源:网络

一、商品房合同可不可以解除合同

很难,除非有以下情况: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卖方明示违约;出售后又抵押的;一房二卖;隐瞒无证售房的;隐瞒房屋抵押的;隐瞒房屋已出卖或为拆迁安置房屋的;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面积误差比超过3%;过分迟延交付房屋的;过分迟延产权过户;目的落空;其他违约的情形。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刚签的租房合同还没住可以解除吗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的,视为是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如果合同中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承租方不再承租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双方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承租方应当按照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民法典中租房者可否提前解除合同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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