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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能不交物业费呢

发布时间:  浏览: 53 次  来源:网络

一、什么情况能不交物业费呢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二、哪些情况下不交物业费合理

如果是因为以下情况不交物业费的,则是合理合法的:

一、物业违规收取物业费的。

二、物业公司没有经过业主同意私自增加服务的。

三、开发商延期交房或者业主没有收房的。

四、物业公司没有按照物业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的。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三、拒交物业费的后果有什么

如果有正当理由,如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可以不交物业费,也不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则不能拒交。无正当理由不交物业费的后果是会被物业公司起诉。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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