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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违约要怎样认定

发布时间:  浏览: 62 次  来源:网络

一、租房合同违约要怎样认定

租房合同具体存在下列情形就算违约:

1、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的;

2、出租人不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的;

3、承租人不按照约定的方法租住房屋,致使房屋受到损失等违约情形。

合同违约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务不履行。这里的合同债务,既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又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还包括根据法律原则和精神的要求,当事人所必须遵守的义务。仅指违反合同债务这一客观事实,不包括当事人及有关第三人的主观过错。各个国家合同法对违约行为形态的划分都是不一样的。

合同违约的处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当事人,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违约不导致合同失去法律效力,只有当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无效的情形,合同才无效。违约若是直接导致合同无效,则接下来因违约引发的结果如继续履行、承担违约责任、解除合同等之间相互矛盾。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违约合同是基于有效的合同而产生的违约责任,基于违约责任而承担的继续履行等都是在有效合同的基础之上。

另外,定金违约是可以退的。首先,双方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定金是房屋购买合同中买房决定买房后预先支付的费用,如果按约定履行合同,定金定金会抵作价款。如果卖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的。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长期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违约金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或者也可以约定按照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计算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租房合同房东违约应该怎样赔偿

租房合同房东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但是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能低于造成的损失,也不能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承租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承租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自己实际因为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租房合同违约要怎样认定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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