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公房承租人需要哪些条件
申请变更为公房承租人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没有其他住房。另外,满足条件的当事人还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后方能成为合法的公房承租人。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是哪些
申请重庆市的公共租赁住房,应该要符合下列几种条件:
在当地没有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可以申请公租房;
个人的收入以及财产都低于规定标准的,也可以申请公租房;
申请人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已经在当地稳定工作一段时间的,也可以申请公租房。住房由同级的人民政府根据实际的情况,由中央和同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布。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三、在成都买房子需要哪些条件
在成都买房子需要的条件有:
1、已婚人士,能提供结婚证;
2、本人在本地无房;如果有房,税款可能高一些;
3、能提供出在2年内累积缴纳13个月的税单或是社保;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需要提供一年以上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才可购房。
缴纳房产税,符合下面几种条件的,房产税可享受优惠:
1、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惟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2、对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惟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3、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4、想申请首套的话,那买房时还需要提供你户籍所在地的首次购房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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